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2014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6-0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2014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粤府管[2014]6号)和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4年清远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为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国将于2014年6月8日至14日举办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其中6月10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现就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的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广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情况,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废旧物品回收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短信、微、微信新兴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届时,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开通“广东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微信公众平台,向全省公共机构发出“节能倡议书”,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各单位留意相关报道,积极配合和参与。

(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0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开展停开空调、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通过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形式,以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省内主流媒体,于宣传周期间对我省第一批部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组织收看和学习相关报道,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四)印制、张贴节能宣传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向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单位发放以节能、节水、节粮等为内容的宣传画(请各单位派人到市机关事务局一楼基建保卫股领取),在公共机构范围内张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行从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或用于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28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电子版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市委大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易小强,联系电话:0763—6626429,传真:6623173,邮箱:lzjgswj@163.com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6日

footer底部